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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大实盘配资平台 万家科技量化选股混合发起式A,万家科技量化选股混合发起式C: 万家科技量化选股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发布日期:2024-08-23 16:20 点击次数:121
基金管理人: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做出实质性
判断或保证, 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构为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销售机构公开发售。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基金销售机
构。
管理人可以对本基金募集规模进行限制, 具体请参看相关公告。
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发起资金提供方以及法律法规
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1)本基金采用金额认购方式。
(2)投资者认购时, 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缴款。
(3)基金管理人可以对每个基金交易账户的认购金额进行限制, 具体限制请
参看相关公告。
(4)投资者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 认购费按每笔认购申请单独
计算, 但已受理的认购申请不允许撤销。
(5)基金募集期间单个投资者的累计认购金额没有限制。但对于可能导致
单一投资者(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等人员作为发起资金提供
方除外)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 50%,或者变相规避
前述 50%集中度的情形, 基金管理人有权采取控制措施。
(6)投资者认购时,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电子直销系统(网站、微交易、APP)
或非直销销售机构认购时,原则上,首次认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0 元,追加
认购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0 元;投资者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认购
时,首次认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0.00 元 ,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7)以上认购金额均含认购费。
或资金进行认购, 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
在任何法律上、合约上或其他障碍。
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申请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
认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者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否
则, 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 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 请详细阅读刊登在中国
证监会规定信息披露媒介上的《万家科技量化选股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com)。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基金申请表格和了解基金募集相关事
宜。
机构咨询。
(400-888-0800),万家基金公司网站(www.wjasset.com)或者通过其他渠道咨
询购买事宜。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 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 投
资有风险, 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 应当认真阅读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
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
特性, 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 理性判断市场, 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
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承担基金投
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市场风险、管理风险、
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的特有风险和其他风险等;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股指期
货、股票期权、国债期货、资产支持证券、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信用衍生品等品
种, 本基金可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参与融资业务, 可能给本基金带来额外风险。
本基金参与港股通交易,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
的变化, 选择将部分资产投资于港股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 基金资产
并非必然投资于港股。
本基金投资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内
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以下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 )的,会面临港股通
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包括港股市场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港股市场实行 T+0 回转交易,且对个股不设
涨跌幅限制,港股股价可能表现出比 A 股更为剧烈的股价波动)、汇率风险(汇率
波动可能对基金的投资收益造成损失)、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
风险(在内地开市香港休市的情形下, 港股通不能正常交易, 港股不能及时卖出,
可能带来一定的流动性风险)等。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3 年后的年度对应日 ,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2 亿元
的,《基金合同》自动终止, 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延续。本基
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基金财产清算并终止,投资人将面临基金终止清
盘的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除与其他仅投资于境内市场股票的基金
所面临的共同风险外, 本基金还将面临投资存托凭证的特殊风险。
为对冲信用风险, 本基金可能投资信用衍生品, 信用衍生品的投资可能面临
流动性风险、偿付风险以及价格波动风险。
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履行相
应程序后, 可以启动侧袋机制,具体详见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有关章节。侧
袋机制实施期间, 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简称进行特殊标识, 并不办理侧袋账户的
申购赎回。请基金份额持有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并关注本基金启用侧袋机制时
的特定风险。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理论上低于股票型基
金,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本基金的具体风险详见招募说明书的“风险揭示”部分。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
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此
外,本基金以 1.00 元初始面值进行募集,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存在单位
份额净值跌破 1.00 元初始面值的风险。
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与债券, 基金投资者有可能获得较高的收益,也有可能
损失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 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
明书、《基金合同》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
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
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一、本次募集基本情况
万家科技量化选股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 类:020975,C
类:020976)。
契约型开放式、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不定期
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通过各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公开发售,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调整销
售机构。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科技主题相关优质上市公司,通过数量化模型精选个股,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 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增值。
(1)本基金的募集期限为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 3 个月。
(2)本基金自 2024 年 8 月 26 日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开发售。在认购期内,
本基金向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同时发售。基金管理人根据认购的情况可适
当调整募集时间,但最长不超过法定募集期限。基金管理人同时也可根据认购
和市场情况提前结束发售。如发生此种情况, 基金管理人将会另行公告。另外,
如遇突发事件, 以上基金募集期的安排也可以适当调整。
(3)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 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
取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 《基金合同》生效; 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基
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
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
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4)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
有人所有, 其中利息转份额的具体数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二、认购方式与相关规定
基金认购采用金额认购的方式。投资者认购时,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
全额缴款。
(1)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在认购时收取认购费用,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购
费用。
(2)本基金可对投资者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电子直销系统认购本基金实行有
差别的费率优惠。
(3)本基金对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认购的特定投资者群体与除此之
外的其他投资者实施差别的认购费率。
特定投资者群体指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
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企业年金理事会委托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
划、企业年金养老金产品、职业年金计划、养老目标基金、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
老保险等产品。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
金管理人可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时或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特定投资者群体范
围。
特定投资者群体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认购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可
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特定投资者群体认购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并按规定予以公
告。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认购本基金的特定投资者群体认购费率如下:
认购金额(M,
含认购费) A 类基金份额认购费率 C 类基金份额认购费率
M<100 万 0.12% 0
M≥500 万 每笔 1,000.00 元
其他投资者的认购费率如下:
认购金额(M,
含认购费) A 类基金份额认购费率 C 类基金份额认购费率
M<100 万 1.20% 0
M≥500 万 每笔 1,000.00 元
(4)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认购费由 A 类基金份额的认购人承担,认购费不
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结算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
项费用, 不足部分在基金管理人的运营成本中列支。
(5)投资者多次认购时, 需按单笔认购金额对应的费率分别计算认购费用。
基金认购采用金额认购的方式。基金的认购金额包括认购费用和净认购金
额。认购份额包括净认购金额对应认购的份额和认购利息折算的基金份额。
净认购金额对应的基金份额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
分四舍五入, 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认购利息折算的基金份额精确到小
数点后两位, 小数点两位以后部分截位, 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计算公式为:
(1)认购 A 类基金份额的计算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注:对于适用固定金额认购费的认购,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固定认购费
用)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注: 对于适用固定金额认购费的认购, 认购费用=固定认购费用)
本金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利息折算份额=有效认购资金的利息/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认购份额=本金认购份额+利息折算份额
例:某投资者(非特定投资者群体)投资 10,000.00 元认购本基金的 A 类基金
份额,对应认购费率为 1.20%,假定募集期产生的利息为 5.00 元,则可认购 A 类
基金份额为:
认购金额=10,000.00 元
净认购金额=10,000.00/(1+1.20%)=9,881.42 元
认购费用=10,000.00-9,881.42=118.58 元
本金认购份额=9,881.42/1.00=9,881.42 份
利息折算份额=5.00/1.00=5.00 份
认购份额=9,881.42+5.00=9,886.42 份
即:该投资者(非特定投资者群体)投资 10,000.00 元认购本基金的 A 类基金
份额,对应认购费率为 1.20%,假定募集期产生的利息为 5.00 元,可得到 9,886.42
份 A 类基金份额。
(2)认购 C 类基金份额的计算
本金认购份额=认购金额/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利息折算份额=认购期间的利息/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认购份额=本金认购份额+利息折算份额
例:某投资者投资 10,000.00 元认购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假定募集期产生
的利息为 5.00 元, 则可认购 C 类基金份额为:
本金认购份额=10,000.00/1.00=10,000.00 份
利息折算份额=5.00/1.00=5.00 份
认购份额=10,000.00+5.00=10,005.00 份
即:该投资者投资 10,000.00 元认购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假定募集期产生
的利息为 5.00 元, 可得到 10,005.00 份 C 类基金份额。
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
所有, 其中利息转份额的具体数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当日(T 日)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的申请,投资者通常可在 T+2 日后(包括该
日)到基金销售机构查询交易情况。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
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申请的确认以登记
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认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者应及时查
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否则, 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三、直销渠道办理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 电子直销系统(网站、微交易、APP)办理开户与认购程序
本公司电子直销系统业务办理时间为募集期内的每个基金份额发售日,募
集期的最后一个发售日接受投资者认购申请的截止时间为当日 17: 00。
个人投资者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电子直销系统(网站、微交易、APP)办理本
基金的开户、认购等业务,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基金管理人的网站公告。
网上交易网址:https://trade.wjasset.com/
微交易:万家基金微理财(微信号:wjfund_e)
个人投资者在本公司电子直销系统(网站、微交易、APP)认购基金时,以“在
线支付”方式完成资金支付。
(二) 直销中心办理开户与认购程序
业务办理时间:基金募集期内上午 9:00 至下午 17:00(周六、周日、法定节假
日除外)接受投资者认购申请。
个人投资者办理开户手续需提供下列资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中国公民护照、户口本等)原件及复印
件,其中,使用未成年人身份证件开户的,必须同时提交符合规定的代理人身份
证件资料;
(2)指定银行账户的银行存折、借记卡等的原件及复印件;
(3)填妥的《开放式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
(4)填妥的《风险承受能力测试(自然人适用)》;
(5)签字确认的《产品与风险等级匹配表》;
(6)本公司直销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
注:上述(2)项中“指定银行账户”是指:在本公司直销中心办理认购的投资
者需指定一个银行账户作为赎回、退款等资金结算汇入账户。此账户可为投资
者在任一银行的存款账户,账户名称必须与投资者姓名一致。
机构投资者办理开户手续需提供下列资料:
(1)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等的复印件;
(2)加盖公章的有效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如有);
(3)法人机构对经办人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私章或法定代
表人签字;
(4)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和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二代身
份证须提供正反两面,加盖公章);
(5)指定银行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或指定银行出具的开户证明,如
不能留存原件的,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6)预留印鉴卡一式两份;
(7)签署一式两份的《开放式基金传真交易服务协议书》;
(8)填妥的《开放式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
(9)填妥的《风险承受能力测试(法人适用)》;
(10)加盖印鉴章的《产品与风险等级匹配表》;
(11)本公司直销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
注:上述第(5)项中“指定银行账户”是指:在本公司直销中心办理认购的机
构投资者需指定一个银行账户作为赎回、退款等资金结算汇入账户。此账户可
为投资者在任一银行的存款账户,账户名称必须与投资者名称一致。
投资者认购本基金,应在提出认购申请当日下午 16:30 之前,通过汇款等方
式将足额认购资金汇入本公司开立的下述直销资金账户,并注明用途为“万家科
技量化选股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认购款”。
(1)农业银行
账户名称: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03492300879001895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市分行卢湾支行
(2)工商银行
账户名称: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1001202919025803311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证券专柜
(3)建设银行
账户名称: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31001520313056008656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上海浦东分行
(4)华夏银行
账户名称: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4330200001834600000858
开户银行:华夏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5)兴业银行
账户名称: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216250100100042564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上海静安支行
(6)交通银行
账户名称: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310066674018800030356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上海闵行支行
(7)平安银行
账户名称: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19962019014532
开户银行:平安银行郑州分行营业部
注:在办理汇款时,投资者务必注意以下事项:
机构投资者办理认购手续需提供下列资料:
(1)填妥的《开放式基金申(认)购业务申请表》,并加盖预留印鉴;
(2)认购款缴款凭证(网银截图或银行柜台办理回单);
(3)机构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手续需提供下列资料:
(1)填妥的《开放式基金申(认)购业务申请表》;
(2)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3)认购款缴款凭证(网银截图或银行柜台办理回单)。
(1)若投资者认购资金在当日 16:30 之前未到本公司指定直销资金账户的,
则当日提交的申请顺延受理,顺延期限不超过五个工作日,超过顺延期限的申请
视为无效。申请受理日期(即有效申请日)以资金到账日为准。
(2)基金募集期结束,仍存在以下情况的,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四、基金非直销销售机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注意事项
销销售机构处开立资金账户并存入足够的认购资金。
(二)通过本基金非直销销售机构办理开户与认购程序
本基金非直销销售机构的开户与认购流程详见各非直销销售机构的业务规
则和有关说明。
五、清算与交割
基金募集期间,全部认购资金将被冻结在由登记机构开立的本基金募集专
户中,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 任何人不得动用。有效认购资金在募集期形成的
利息在基金合同生效后折成投资者认购的基金份额,归投资者所有。利息转份
额的具体数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六、募集费用
本次募集中所发生的律师费、会计师费、法定信息披露费等费用由基金管理
人承担, 不得从基金财产中列支。若本基金募集失败, 募集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
担。
七、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的生效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 3 个月内,在发起资金提供方使用发起资金
认购本基金的金额不少于 1000 万元人民币且承诺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自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不少于 3 年的条件下,基金募集期届满或基金管理人依据法
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 10 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
资,验资机构应在验资报告中对发起资金的持有人及其持有份额进行专门说
明。基金管理人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 10 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
续。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
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 《基金合同》生效; 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基金
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基
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 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
任何人不得动用。
如果募集期限届满, 未满足基金备案条件, 基金管理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期活期存款利息;
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承
担。
八、本次募集当事人和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电路 360 号 8 层(名义楼层 9 层)
法定代表人:方一天
成立时间:2002 年 8 月 23 日
联系人:兰剑
联系电话:021-38909626
公司网站:www.wjasset.com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院 1 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金良
成立时间:2004 年 09 月 17 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贰仟伍佰亿壹仟零玖拾柒万柒仟肆佰捌拾陆元整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 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12 号
(三)基金销售机构
本基金目前通过直销机构进行发售,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增减或变更
基金销售机构。
名称: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办公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电路360号8层(名义楼层9层)
法定代表人:方一天
联系人:亓翡
电话: (021)38909777
传真: (021)38909798
客户服务热线: 400-888-0800
投资者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电子直销系统(网站、微交易、APP)办理本基金
的开户、认购、申购及赎回等业务, 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基金管理人的网站公告。
网上交易网址: https://trade.wjasset.com/
微交易:万家基金微理财(微信号: wjfund_e)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它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
基金。
(四)基金登记机构
名称: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电路 360 号 8 层(名义楼层 9 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电路 360 号 8 层(名义楼层 9 层)
法定代表人:方一天
联系人:尹超
电话: (021)38909670
传真: (021)38909681
(五)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 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办公场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负责人:韩炯
经办律师:黎明、陆奇
电话: (021)31358666
传真: (021)31358600
联系人:陆奇
(六)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 中国上海市南京东路 61 号新黄浦金融大厦四楼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市南京东路 61 号新黄浦金融大厦四楼
联系电话:021-63391166
传真: 021-63392558
联系人:徐冬
经办注册会计师: 王斌、徐冬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